北国的阳春三月依旧寒冷,天上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。现在的时间已是傍晚,太阳一落山,江边的冷风裹扎着冰凉的雨点,打在人身上格外的不舒服。路上稀疏的行人都裹着薄棉衣厚毛衫,神色匆匆的往家赶。只有几个贪玩的孩子还三五成群叽叽喳喳的在前面疯跑。 沿江边的小路上,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迷彩服,背着一个卡其色的军用背包。包里面的东西少说也有六十几斤的分量,但压在他身上却没丝毫影响。牛皮军靴的厚底踩在湿滑的碎石路上,嘎吱吱直响。 冰凉的雨点吹在他古铜色的脸上,就像打在坚硬的花岗岩上。这个像石头一样坚硬的男人,他叫任飞,不过才二十多岁的年纪。但多年的军旅生涯在他脸上刻画了很多本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沧桑。 “任飞,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,改变不了的事情,不要为难自己。”电话那头的男人苦口婆心,似乎生怕他有什么冲动想不开的。 “我知道了,,,,”任飞慢慢说道,生硬的笑了一下,“我没那么想不开,我们这种人哪有过去不去坎,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,我就是想歇一会。”说完任飞挂了电话,手指一松,电话径自滑落,掉到波涛粼粼的御景湖里。 任飞站在湖边吹着冷风。他是个孤儿,打从记事起就没见过父母的样子,是由一个村里孤苦无子的老头带大的,任飞就管那老头叫爷爷。 老头是个极刚强的汉子,早年跨江打仗时被冲锋枪打断了腿成了瘸子,终生未娶。也正是应了爷爷的遗愿,任飞在考上大学以后就去参军了。 用爷爷的话讲,他们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当兵的,他太爷爷当初也是和鬼子拼过刺刀的人。他太爷爷当年在战场学到的西北军刀法---破刀八锋,也就成立了任飞小时候最深刻的记忆。 虽说从小吃够了练刀的苦,可是那一把红缨木刀也让他成了村里的孩子王。长大了进部队以后,任飞这练武的兴趣也没搁下。军体格斗和擒拿术还在全军区大比是获过奖。 要不是因为那件事,他可能一辈子都待在部队里,要不是因为,,, “吱!”一声急促的刹车声打断了任飞的思绪,回头一看只见一辆鲜红的保时捷正朝路上的那几个孩子撞过去,司机拼命的踩着刹车...
开始阅读他曾是华夏利刃,兵界中的王中之王,天剑成员!他还是在西方地下世界开创地府,让人闻风丧胆的东方阎王!他说我叫刘风,姓刘的刘风流的风。我最擅长两件事,一是杀人二是救人。我要救的人,鬼差都带不走我要杀的人,上天都救不活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医等狂兵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