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景越的目光紧紧攫住她,一字一字说道:“我只爱比你更爱我的人。”
从此,我只爱比你更爱我的人。
昭棠的手放在衣兜里,衣兜里的布料薄薄的、滑滑的,她无声攥紧。
到最后,她也没有回头看他一眼,只是在他说完那句话以后,过了大约一分钟,轻轻说了一句:“嗯,那应该很容易。”
耳边的男人笑了一声,不知道在笑谁。
笑完,一言不发地离开了。
从此七年,她真的再也没有见过他。
七年,她念完了大学,又念完了硕士。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时光,学生时代的尾巴,从青涩到成熟,最可以肆意放纵的年华,他们从彼此的生命里黯然退场。
落子无悔。
他就是这样骄傲的一个人,言出必行,对自己做的决定从不后悔。
他不会回头了。
又或许,他的生命里已经有了别人。
毕竟他要找爱他的姑娘,真的太容易了。
他真的是一个很值得爱的男人。
如果他的生命里已经有了别人,那么如今他们每一次的偶遇,即使只是她心中偷偷的喜悦,都是不道德的。
不知道是不是思绪里出现了太多的雪,心理暗示过重,昭棠忽然觉得很冷。但是她却并没有躺回床上,而是掀开被子,下床。
她拉开卧室房门,走到客厅,将餐桌上放的那瓶水扔进了垃圾桶。
他很大度,时隔多年,不再和她计较,甚至可以神情自若地和她说话,仿佛还是朋友。
可是于她而言,就像她回来以前设想的那样,人海重逢,擦身而过,假装谁也不认识谁,才是最好的结局。
重新躺回床上,她裹着被子,闭上眼,静静地想:他今天的运气真的是太坏了,跑了三趟没拿到快递。
还让她误会了。
喜欢一个人,是会下意识地将一些微不足道的巧合串联起来,像串珠似的,将它们串成自己想要的模样。可是当白日梦醒,一切重归清醒,她终将发现,那些真的就只是巧合,除此以外,什么都不是。
那样的清醒让人难堪。
—
第二天周日,奔波一个多月塑造出来的生物钟不负所望,让昭棠一大早就醒了。
她睁眼,盯着她的乱世佳人绿窗帘看了一会儿,慢吞吞起床。
把自己收拾好,简单吃了个早饭,她又继续收拾行李,顺便把脏衣服洗了,最后又将昨天新到的遮光窗帘扔进了洗衣机。
然后她才坐下来,打算给物业打个电话,让他们借个梯子过来,一会儿窗帘洗好了她就踩着挂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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