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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呀!”
……那边的福宝不出声了,我以为是信号不好,狐疑地“喂”
了几声。
“我听得见。”
“你怎么听上去不像我一样开心呀?”
我问道。
“……你都不看书的,怎么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没什么。”
福宝说道,“我先去开车了,你玩得开心。”
福宝说完便挂了电话。
我伴着从蓝牙音箱里传出来的忙音,一时间陷入了疑惑:福宝为什么好像不大高兴?他刚才说什么?我都不看书怎么可以?怎么可以什么?难道他想说的是,我都不看书的,怎么剧本还被人给签下来了?隔着电话线我听不出他这句话的情绪,是嫉妒?不会吧,我和福宝早已将对方当做家人,他怎么也不会嫉妒我。
我为这个念头自惭形秽,我怎么能拿心里的那些阴暗去揣度纯净的福宝呢?以他心灵的温柔程度,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肯定是佩服的。
“你连书都不怎么看,还能被签约,真是天赋型选手啊。”
他肯定是这个意思。
我甩甩头把刚才那一瞬间的困惑抛到脑后,心情又恢复了无比的美丽。
回到家里,我见李菲菲将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,这让我有些意外——她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,之前家中都有家政阿姨做这些,她竟然也会铺床。
我坐到化妆镜前,迫不及待地开始折腾自己的脸。
今晚要去“地下派对”
,听上去比夜场还夜场。
对于夜场我可是十分熟悉,无论是livehoe还是夜店,本科的我都是常客。
我有时会独自一人去离学校很远的夜店蹦迪,在出租车上脱下包裹在抹胸和超短牛仔裤外面的白色长裙,涂上绛紫色的口红,用无名指指肚在眼皮上抹上带碎闪的灰色烟熏眼影。
那是一副没有人能认出来是“夏知澜”
的样子,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驾驭的野性和狂躁,那是我偶尔需要释放的心中魔鬼的样子。
有时我也会和同学去夜场,但那是为了树立人设,并非什么痛快的事情。
常常陪我去的就是那位叫袁笑语的女孩,每次出去,她都会用一副艳羡的模样看着我,看着我穿她塞不进去的漂亮裙子,看着我被陌生男人请酒,看着我矜持地拒绝他们。
如果不是她在场,我肯定会收下那些男人请的酒的,但我不能在她面前坏了名声。
毕竟我带她出去的意义,就在于让她能回去告诉别的同学:夏知澜虽然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,却有着热爱摇滚、小小叛逆的另类一面,但她在夜场还是冷静自持,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。
事实上我的目的也达到了,学校里无论是怎样臭名昭著的情场浪子富二代,都没有对我表现出过一丝丝不尊重。
夏知澜和那些夜场小妞是不一样的,她就算去舞池里跳舞,也比别的女孩高贵,所以她比别人更值钱——这就是我努力营造出来的形象。
但今天,我不必再伪装。
我不需要再钓什么金龟婿,我有爱人,我的福宝,我还有了自己的事业。
我出去玩,就只是为了玩,为了感受这个夜晚的一切,仅此而已。
这种感觉比打扮得人模鬼样地坐车去罗湖土嗨夜店去蹦迪痛快得多。
因为我完全不用怕被任何人认出了,不需要乔装打扮和东躲西藏。
我一边化妆一边和伊维塔聊着电话。
她本来想约我今晚出去喝一杯的,但奈何我有约了,她便决定在电话里陪我化妆。
说起今天签约了的事情,她的反应比福宝要兴奋好多。
她在电话那头又欢呼又惊叫,最后信誓旦旦地说她早就猜到我会有这么一天的,因为我的文笔太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