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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解剖时,需要y形切开胸腹部,将胸腔的一块三角形胸骨取出。
在检查过咽喉和颈部之后,验尸官会取出心脏和肺,并将主动脉扎紧。
接着检查心脏,并将其置于一块黑色的切割板上切割下小块以便研究。
随后,将肾脏,胰腺,肝脾及肠胃组织从腹腔取出。
还要抽取血样,鉴定血型。
最后盆骨及生殖器也要检查一遍。
验尸官用注射甲醛的方法固定了小脑,随后用电圆锯切开颅骨,此时要十分小心,避免穿透大脑。
撬开头盖骨时,颅骨内的脑膜仍旧粘连着。
在完好无损地取出大脑,并用一台白色金属天平对其进行称量之前,需要研究一下大脑以及头盖骨的内表面。
之后,从大脑上切下小块组织,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。
接下来便是助手的工作了。
他放回内脏和各器官,并将那块三角形胸骨置于原处,这样便大致还原了尸体的内部形态。
接着,他缝合了y形切口,从耻骨缝起,直至胸部中央。
然后将尸体用水清洗并用海绵擦拭,随后用一块黑色的胶皮盖住尸体,把它送回到了停尸房里。
法医从尸体内提取弹头时要万分小心,因为枪筒留在子弹壁上的痕迹可以帮助找到射出这枚子弹的枪械。
在大多数情况下,法医都会在弹头的尖端划刻下自己的身份标记。
从史坦恩的身上,法医取出了一颗有铜覆膜的铅弹,这颗子弹已经破裂。
四块金属碎片被装在一个薄玻璃纸袋中,纸袋随后被密封并签上了法医的名字。
封盖上还注明了子弹被发现时的位置。
鉴定结果:皮肤及皮下组织枪伤,头部伤。
死因:头部枪伤。
史坦恩的计程车被扣押在一个上了双重锁的房间中,接下来的两天里,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将继续对它进行检查。
在车内找到的血迹全部呈o-rh阴性,正是史坦恩的血型。
再过69天,史坦恩即将年满30岁。
他当时就读于旧金山州立大学,为了挣足学费,他受雇于黄色计程车公司,每晚出车拉活儿。
他甚至还卖过保险。
在一月份时,他曾计划在完成研究生课程之后继续深造,读取英文专业的博士学位。
他念高中时曾做过校报的记者,后来又在特洛克杂志社工作了一段时间。
他强壮结实,很有力气,5英尺9英寸高的骨架承担着180磅的体重。
他和妻子住在一幢绿色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里,这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位于菲尔街1842号,对面就是那条通往金门公园的狭长的绿荫道。
夫妻俩还没有孩子。
大概就在五周前,史坦恩曾被两个持枪歹徒拦住去路。